近日,我院陈丽君老师被国家旅游局、全国妇联授予全国旅游系统“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为弘扬先进、振奋精神,充分发挥全国旅游系统广大女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家旅游局、全国妇联决定:授予100个单位“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授予218人“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争创一流业绩,在各自的岗位上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