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2022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0625-22107435
招 标 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招标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6月
目 录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要求
第四部分 协议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规范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20〕39号)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也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以下也称“招标人”)委托,就2022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0625-22107435
二、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非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22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
招标内容: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22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服务期1年(1年定期存款);服务银行数量:2家;存放额度:9800万元,由招标人平均分配存放至2家中标银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应符合《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参与投标的银行机构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杭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4)投标时确定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机构是获得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在浙江省的最高级别的分行(行政机构)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并承诺在中标后不得改变和转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起至2022年6月29日14:00。
(2)报名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3)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登录浙江政采云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招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在线查阅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方式:
时间: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报名后即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2022年6月29日14:00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14:00时(北京时间)。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
投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9日14: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
七、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本公告后提供附件下载。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萧山高教园区学知路333号
联系人:邵仲铭
联系电话:0571-8283817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邮编310003)
联系人:龚超、朱淅、沈佩文
联系电话:0571-85860839
传真:0571-85860230
邮箱:76653161@qq.com
九、监督电话:
招标人:0571-82838178 联系人:黄老师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概况 | 招标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萧山高教园区学知路333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22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 |
2 | 招标内容 |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22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服务期1年(1年定期存款);服务银行数量:2家;存放额度:9800万元,由招标人平均分配存放至2家中标银行。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4 | 招标有效期 | (1)本项目招标有效期为2年。 (2)招标有效期内,如遇有政策性要求的变化,或管理要求的变更或终止、或其他招标投标阶段无法预计的招标项目需求的变更或终止等,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中标银行须无条件接受并给予配合。 |
5 | 资金存放量 | 存放额度:9800万元,由招标人平均分配存放至2家中标银行。 |
6 | 投标报价方式 | (1)按“央行基准利率+基点”方式填报存款利率,低于央行基准利率的报价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标。 (2)基点请保留整数。 |
7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
8 |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 | 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
9 |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 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
1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办法和细则见“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
11 | 注意事项 | (1)本招标文件中如存在与公款存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要求不一致的,以系统要求为准。 (2)凡标注“★”号的条款或指标(如有)为关键条款或指标,投标人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给出明确和详尽的响应。否则,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3)如招标人有要求,中标银行需提供全套纸质投标文件贰份。 |
12 | 公告及公示媒介 | 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门户网站 |
二、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招标。
2.相关定义及其他
2.1“招标人”系指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在本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中也称“甲方”。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也称“代理机构”。
2.3“投标人”系指: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单位,在本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中也称“乙方”,中标后,也称“中标人”。
2.4 “服务”系指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必须承担的各类服务,指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专用账户开立、资金存放和结算、保密及解锁、对帐服务、分账核算、各类查询、原路退款、电话咨询、网上银行服务等,及其他财政、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各项服务义务。
“收费”系指在招标人通过本项目在银行办理业务、接受服务时银行收取的全部收费项目报价。
2.5 除本招标文件已有特别说明之外,“天”、“日”均指日历日,“月”指日历月。
“书面形式”系指送达的、文字记载形式的意思表示(如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
“近3年”系指在2019年至今,招标文件中已有明确说明的除外。
2.6本招标文件内,凡标注“★”号的条款或指标(如有)为关键条款或指标,投标人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给出明确和详尽的响应。否则,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7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招标人的权益,若发生窃密、泄密事件给招标人造成不便和任何损失的,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投标人须对其所投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因其投标内容可能引发的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招标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投标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招标人所有。
3.合格的投标人
3.1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2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投标人报名时提交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审核。
4.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踏勘现场(不适用)
(二) 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要求
(4)协议主要条款
(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6)评标办法
6.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疑问,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在招标系统平台上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获取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在招标系统平台上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获取人。
8.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在招标系统平台上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获取人。
8.3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8.4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前后互有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投标人应书面提出,招标人予以书面答复。否则招标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0.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0.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应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应包括对招标要求的全部响应等内容,并按照政采云系统模块一一上传、填写。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情况表
(5)资格证明文件
对应“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各条款,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没有相关证书、文件的,须提供对应要求的书面说明或承诺书),否则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a、金融企业营业执照。
b、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如证书、行政公文【评价文件】等)。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书,且应和实际情况相符合。
d、针对本项目的指定服务机构的授权资料,承诺该服务机构在中标后不得改变和转移的承诺书。
(6)其他与评审评分有关的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可提供的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大部分,投标人应对照评分细则,对各部分进行详细阐述,可以是文字、图表、相关文件和证书等:
a.经营状况
b.服务水平
c.经济发展贡献
d.综合收益水平
e.其他(服务方案、相关的服务支持和承诺、配备服务团队情况,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经营状况指标及经济贡献度指标数据由省财政厅向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投标银行不需提交相关数据。
11.2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相关文件格式”已提供了格式的内容,投标人应按已提供的格式填写,表格可以按格式扩展。对招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格式的内容,投标人可自行设计格式。
11.3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若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不要求递交,但在评标、定标期间,如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须按要求提供原件核对,届时如无法按要求提供的,则所提供的复印件被将被认定为无效。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以及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报价等相关表格。
12.2投标报价基本要求:
(1)存款利率:承诺账户存款利率,本项目存款利率报价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同时按“央行基准利率+基点”方式填报存款利率,低于央行基准利率的报价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标。
(2)基点请保留整数。
12.3本项目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12.4本项目存款利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投标保证金
不适用。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为90天。(中标签约者,有效期随合同;失标者,自动失效)。在此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除招标文件规定或询标、签约时招投标双方认可,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即使是不该发生的差错),更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14.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报名后即可在招标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投标。
16.其它
16.1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17.1在线上传递交。
1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8.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递交。
18.2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上传递交。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0.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0.2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五) 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开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1.2到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6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评标期间,如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少于2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1.3所有的开标流程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关于公款竞争性存放的操作流程进行。
22.评标
22.1评标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办法和细则详见“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六)授予合同
23.定标
23.1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2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4.1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如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保留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25.中标通知
25.1招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25.2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5.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4 招标人对中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25.5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投标人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2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26.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数量予增加或减少。
27.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或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要约及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7.3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各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先后顺序,依次将下一顺序单位作为中标人,也可重新组织招标。
27.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如招标人违约拒签合同,应补偿中标人的损失,但执行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不在此列。
27.5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即为招标结束。招标人对定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28.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每家中标银行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万元整。备注:本项费用在报价表中不单列报价子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企业运营成本或其他列支内容中。
第三部分 招标要求
一、概述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22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服务银行数量2家。
二、招标有效期
(1)本项目招标有效期为2年。
(2)招标有效期内,如遇有政策性要求的变化,或管理要求的变更或终止、或其他招标投标阶段无法预计的招标项目需求的变更或终止等,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中标银行须无条件接受并给予配合。
三、实施地点
杭州市。
四、基本需求及通用技术规范
1、投标人对招标人承诺的各类优惠利率和服务不受存款额度的限制,且不设下限。
2、本次招标项目合同约定的服务期为1年(1年定期存款)。
3、本次招标资金额度:9800万元,由招标人平均分配存放至2家中标银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即表明已接受本条款的约定。
4、投标人须在中标后按项目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存放金额和存放期限的,均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投标人不得做限制性规定,也不得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
5、发生需提前支取存款的情形时,本项目约定按评标综合得分从低到高的顺序在中标银行中先后支取。提前支取存款部分按人民银行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计息,未提前支取存款部分按中标利率计息。
6、参加投标的银行机构应确保资金安全、服务及时便利、日常往来方便安全。
五、中标银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提前收回存放公款(即协议终止条件),并取消乙方在本单位以后5年内的竞争性存放投标资格:
(一)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状况恶化;
(二)监管评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
(三)进行严重不正当投标;
(四)未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五)擅自降低服务条件和服务内容的;
(六)不能按规定将到期存款本息足额缴入单位账户;
(七)出现银行挤兑、存款被盗或其他可能妨害公款安全的情形。
六、其他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要求见协议主要条款。
七、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的响应内容和资料见“投标人须知”中的“11.投标文件的组成”。
八、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充分了解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并结合现行相关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做出具体的服务方案和各项合理的承诺,实施过程符合《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规定。
九、根据《<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规定,一年合同到期后,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后可决定是否续存。
如遇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风险,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四部分 协议主要条款
备注:招标文件中仅提供部分协议格式条款,最终协议文本以双方签字盖章为准,其中部分条款将按项目需要和中标情况做相应调整和补充。
项目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22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
项目编号:0625-22107435
甲方: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住所:杭州市萧山区萧山高教园区学知路333号
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根据2022年 月 日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22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项目招标的结果,为明确双方在资金竞争性存放业务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通过竞争性招投标方式确定的资金存放银行,其定期存款有关的资金管理、本息收回等活动适用本协议。
第三条 存款:
1.甲方在签订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开立定期存款账户,存入 1年期定期存款人民币 万元整(¥ ),定期存款年利率为 。乙方指定办理定期存款的机构为: 。
2.定期存款期满时(遇节假日顺延,下同),本金连同利息划转至甲方基本账户。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参加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资金存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确认的中标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资金的具体存放手续;
3.按时与乙方核对账务。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投标方案及本协议所确定的定期存款期限、额度和利率,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定期存款;
2.依法保障甲方的资金安全;
3.按时与甲方核对账务;
4.根据投标方案及本协议所确定的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定期存款到期时,应及时将资金划回甲方基本账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外,违约责任按以下内容执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存放资金,并取消乙方在以后5年内的资金竞争性存放投标资格:
(1)在资金存放期间出现资金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影响甲方资金安全的;
(2)乙方监管评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时;
(3)未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4)擅自降低服务条件和服务内容;
(5)不能按规定将到期存款本息足额缴入甲方单位账户;
(6)出现银行挤兑、存款被盗或其他可能妨害资金安全的情形。
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归还本金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止;如乙方造成甲方损失超过上述利息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澄清)记录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解释,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如对本协议产生异议,由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第十条 因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的调整以及单位急需使用资金等因素,需提前收回存放资金的,按投标方案中提前支取的相关条款办理,本协议提前中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表(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签署日期: 2022年 月 日
附件:
廉政承诺书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号)相关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2022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作出如下承诺:
1.不向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
2.不将公款存放与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业绩、收入、晋升等利益挂钩;
3.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贵单位负责公款竞争性存放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行工作人员的,不参与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
4.不发生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输送行为。
未遵守以上承诺的,本行自愿接受财政部门通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银行(公章)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1.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并做如下承诺:
1、承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3、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资料。
4、本次投标报价:具体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投标函附件:“针对本项目的指定服务机构授权书或承诺函”。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本项目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投标函附件:“针对本项目的指定服务机构授权书或承诺函”
针对本项目的指定服务机构授权书或承诺函
(格式可自拟,但应由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在浙江省的最高级别的分行(行政机构)出具,同时明确写明该服务机构的具体地理位置、工商登记的地址)
2.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 | 投标报价 |
利率水平 | 按“央行基准利率+基点”方式报价: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央行基准利率+( )BP 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央行基准利率+( )BP 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央行基准利率+( )BP 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央行基准利率+( )BP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书格式(格式允许投标人调整)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4.投标人情况表
投标人情况表
(投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自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对应“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各条款,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没有相关证书、文件的,须提供对应要求的书面说明或承诺书),否则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a、金融企业营业执照。
b、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如证书、行政公文【评价文件】等)。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书,且应和实际情况相符合。
d、针对本项目的指定服务机构的授权资料,承诺该服务机构在中标后不得改变和转移的承诺书。
6.其他与评审评分有关的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可提供的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大部分,投标人应对照评分细则,对各部分进行详细阐述,可以是文字、图表、相关文件和证书等:
a.经营状况
b.服务水平
c.经济发展贡献
d.综合收益水平
e.其他(服务方案、相关的服务支持和承诺、配备服务团队情况,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经营状况指标及经济贡献度指标数据由省财政厅向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投标银行不需提交相关数据。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相关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为了规范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定标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编制评标报告。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选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浙江省省级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七人,其中招标人的代表不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评标委员会的决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产生。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1.评标的一般程序为: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
(3)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4)询标或澄清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疑问;(如有必要时)
(5)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6)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若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并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调整计入评标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对不同文字的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如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应予以否决,不再进行后续的评审: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
(2)招标文件已有要求而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评分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详细评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专家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投标人的总分为评分细则中各部分评分内容得分的总和。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全体评标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如某一份评分表中某一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评委打分保留二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2家中标候选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出现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
4. 招标结果将在原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公示)。
四、评分细则
类型 | 指标 | 评分细则 | 分值范围 |
存款利率(25分) | 一个月定期存款利率 | 1.利率报价为最新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BP。一个月定期存款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上浮BP达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同类银行范围上限的得满分,未达到上浮上限的,每降低1个BP,扣0.2分,扣完为止。 2.不接受有附加条件的利率上浮,否则本项为0分。 | 3 |
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 | 1.利率报价为最新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BP。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上浮BP达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同类银行范围上限的得满分,未达到上浮上限的,每降低1个BP,扣0.2分,扣完为止。 2.不接受有附加条件的利率上浮,否则本项为0分。 | 3 |
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 | 1.利率报价为最新六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BP。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上浮BP达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同类银行范围上限的得满分,未达到上浮上限的,每降低1个BP,扣0.2分,扣完为止。 2.不接受有附加条件的利率上浮,否则本项为0分。 | 3 |
一年定期存款利率 | 1.利率报价为最新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BP。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上浮BP达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同类银行范围上限的得满分,未达到上浮上限的,每降低1个BP,扣0.4分,扣完为止。 2.不接受有附加条件的利率上浮,否则本项为0分。 | 16 |
经营状况(30分) | 资产质量 | 不良贷款率排名。不良贷款率排名第一的,得6分;排名每下降一名扣0.05分,扣完为止。 | 6 |
运营状况 | 利润总额排名。利润总额排名第一的得6分;排名每下降一名扣0.05分,扣完为止。 | 6 |
利润增长率排名。利润增长率排名第一的得6分;排名每下降一名扣0.05分,扣完为止。 | 6 |
偿付能力 | 拨备覆盖率排名。拨备覆盖率排名第一的得6分;排名每下降一名扣0.05分,扣完为止。 | 6 |
内控水平 | 根据央行金融机构评级排名评分。排名第1名得6分,第2名得5.95分,第3名得5.9分,第4名得5.85分,第5名得5.8分,第6名得5.75分,第7名得5.7分。 | 6 |
经济贡献度(30分) | 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 根据浙江省政府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结果进行评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未得奖)。一等奖得2.5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0.5分,未得奖0分。 | 2.5 |
支持制造业情况 | 制造业贷款余额排名。排名第一名得2.5分,排名每下降一名扣0.05分,扣完为止。 | 2.5 |
制造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排名第一名得2.5分,排名每下降一名扣0.05分,扣完为止。 | 2.5 |
助力“共同富裕”建设情况 | 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排名。排名第一名得2.5分,排名每下降一名扣0.05分,扣完为止。 | 2.5 |
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排名第一名得2.5分,排名每下降一名扣0.05分,扣完为止。 | 2.5 |
涉农贷款余额排名。排名第一名得2.5分,排名每下降一名扣0.05分,扣完为止。 | 2.5 |
涉农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排名第一名得2.5分,排名每下降一名扣0.05分,扣完为止。 | 2.5 |
民营企业贷款余额排名。排名第一名得2.5分,排名每下降一名扣0.05分,扣完为止。 | 2.5 |
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排名第一名得2.5分,排名每下降一名扣0.05分,扣完为止。 | 2.5 |
纳税情况 | 纳税总额排名。排名第一名得2.5分,排名每下降一名扣0.05分,扣完为止。 | 2.5 |
税收增长率排名。排名第一名得2.5分,排名每下降一名扣0.05分,扣完为止。 | 2.5 |
支持浙江省公益性事业发展情况 | 支持浙江省公益性事业发展债务融资承销额排名(含承办柜台发行量)。排名第一名得2.5分,排名每下降一名扣0.05分,扣完为止。 | 2.5 |
服务水平(15分) | 服务网点 建设情况 | 具有服务完善的本地化人工服务网点,能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等,2021年底杭州主城区内(含萧山,不含富阳、余杭、临安地区)服务网点数量90家以上得2分,45-89家得1分,45家(不含)以下得0.5分。(需提供网点清单,含地址信息) | 2 |
以往服 务业绩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2021年度综合考核情况评分(如还未公布2021年的考核情况则提供2020年的考核情况),满分2分,考核等次为“优”得2分, “合格”得1分,“不合格”得0分。(需提供相应材料,不提供资料不得分) | 2 |
2019年1月-2021年12月年有为招标单位(含下属企业)提供过金融服务(不含对个人提供的金融服务)如账户结算、定期存款、代发工资、代收学费、公务卡、设置ATM或自助银行等,每项得0.5分,同一类型金融服务不重复计分,最高得分2分。(需提供相应材料,不提供资料不得分) | 2 |
日常服务 | 承诺指定专人负责以下日常服务并明确相关工作人员信息的得2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 (1)每笔存放资金到期前3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存放单位; (2)协助办理本项目的相关手续等; (3)及时告知银行出现的重大安全事项; (4)及时告知银行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变化。 | 2 |
提前支取 计息方案 | 投标人需提供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计息方案,包括提前支取部分和未提前支取部分的计息方案,最优得满分,由专家评委横向比较打分。 | 2 |
中标后拟提供本单位业务支持与服务举措 | 中标后拟对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提供业务支持与服务举措的具体方案,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信息化服务等方面。根据投标银行对学校发展的支持度及提供的额外服务承诺的实用性、针对性、操作性评审打分。实用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得4-5分,实用性、针对性、操作性比较强的得2-3分,实用性、针对性、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实用性、针对性、操作性差的得0分。 | 5 |
注:经营状况和经济贡献度共性指标由浙江省财政厅提供数据。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做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2.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及中标候选人排名。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六、定标
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和推荐意见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各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其它
1.评标委员会应认真审阅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对比分析,应记录在专家评审意见表中。
2.评标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专家及有关人员应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露任何评标信息或收受投标人的财物。如有违反,将严肃查处。
3.投标人不得打听评标信息或干扰评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