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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级学生2020学年缴费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27    人气: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学院的各项收费内容及收费标准符合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学生应在报到注册前及时交纳学费等各项费用,现将有关缴费事项说明如下:

一、缴费方法介绍

同学们凭学号(新生为录取通知书上考生号)在开学前,缴纳学费等各项费用(收费标准见附件一)。

1.注册支付宝

提醒:学费等各项费用合计超过壹万元的请将款项转至支付宝余额内后再进行以下流程

2.可通过两种方式(2选1)进入缴费界面

方法一:关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生活号→缴费大厅→学费

方法二:“支付宝”扫描下面二维码

     


3.缴费(支持全额和部分缴款)

输入学号和姓名后查询→核对金额无误(如缴部分可直接修改方框内金额)→输入手机号(用于接收电子缴款凭证号和校验码,请务必输入)→点击支付完成缴纳(缴款成功后生成“缴款凭证号”,请截图保存)同时自动开具发票给缴费学生。

二、关于学费发票查询及打印

流程:支付宝APP搜索公共支付→公共支付→杭州市→我要查询→缴款凭证查询→输入缴款凭证号和校验码→完成电子发票查询。

三、缴费差错情况处理

1.如缴费时误输学号将费用交至其他学生账户,请保留好交易记录,到校后前往财务处(行政中心3楼)处理。

2.若在公示期发现附件1中收费标准有误,请通过班主任联系财务处进行修改;若在缴费中发现标准不符合本人实际情况,可暂缓缴费,待与财务处核实正确金额后缴费;若在缴费后发现标准不符合本人实际情况,可前往财务处核实后退费。

3.收费标准中的住宿费是根据学生实习计划预设,如最终实习期发生变化,可在实习出发前重新计算住宿费,多退少补。

四、缴费开放时间

2018、2019级2020学年收费标准公示期一周(2020.07.27-2019.08.02),8月3日后系统开放缴费。

五、按时、按规定标准缴纳学费等费用是每一位同学在校期间完成学业的前提条件。请各位学生按照各自班级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一),在开学报到前通过以上方式一次性缴纳相关费用。

六、如就读期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调整,以省物价局最终文件规定为准。

七、请家长和同学们积极配合,及时缴费。如遇不能缴费,请联系:

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服务热线:0571-88808880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财务处联系电话:0571-82838080(周一值班)


附件:2018-2019级2020学年收学生费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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