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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留学生、港澳台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7    人气:

根据《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留学生及港澳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浙旅院外(201783]2018-2019-2学年优秀留学生、港澳台生奖学金项目启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及标准

1一带一路专项奖学金。面向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秀国际学生专门设立的学业奖学金,标准如下:

等级

金额

A

4000/学期

B

3000/学期

C

2000/学期

2)校级学业奖学金。面向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留学生、港澳台生,标准如下:

等级

金额

比例

一等奖

2000/学期

≤20%

二等奖

1500/学期

≤30%

三等奖

1000/学期

≤40%

3)才艺奖学金:留学生及港澳台生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项赛事、文体活动获奖或有上佳表现,可申请该项奖学金。

等级

金额

国家级

一等奖:2000/

二等奖:1500/

三等奖:1000/

优胜奖:500/

省级

一等奖:1000/

二等奖:800/

三等奖:500/

优胜奖:200/

校级

一等奖:500/

二等奖:300/

三等奖:200/

优胜奖:100/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一带一路”专项奖学金

1.拥有外国国籍,持有合法外国护照、有效签证和在华居留许可,对华友好,并且身心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无下列情形发生:

1)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等;

2)受到学业警告或退学警告。

3.必须是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学生。

(二)申请校级学业奖学金

1. 拥有外国国籍、港澳台籍,持有合法外国护照和有效签证、港澳台通行证,对华友好,对祖国认同,并且身心健康;

2. 上课出勤率在85%(含)以上,没有无故缺课、迟到、早退现象;

3. 参考留学生及港澳台生综合测评成绩。

三、申请程序

1. 523日前,个人提交申请表(见附件);

2. 524-528日,评审小组评审;

3. 529-65日,校内公示名单。

四、申请材料

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留学生及港澳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

2.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3.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

附件:奖学金申请表.docx

国际教育学院

201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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