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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学年新生缴费须知

发布时间:2010-07-09    人气: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省级示范建设院校,学院的各项收费内容及收费标准符合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学生应在报到注册前及时缴纳学费等各项费用,现将有关缴费事项说明如下:
    一、为方便学生安全、及时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后勤公司代收的自愿费用等,学院安装了与建设银行链接的收费管理系统,系统7月-10月开通收费。同学们凭考生号在开学前,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缴纳学费等各项费用。
    1.浙江省内学生的缴费方法:
    同学们凭考生号,到建设银行浙江省各地储蓄网点的柜台缴纳学费等各项费用。缴费时须告知学院的代码08112及录取通知书上的考生号,并在开学时将缴款凭单带到学院,以便查询。
    具体操作方法:如××同学去某个建设银行网点缴费,第一步,告知柜台工作人员你要缴纳学费等费用;第二步,告知学院的代码08112及学院的名称;第三步,提供缴费学生考生号;第四步,在核对缴费学生的姓名及确认缴费金额后缴费;第五步,索取银行缴费回单并妥善保存。通过银行系统缴费成功的学生,学院财务处会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将收费发票发放至每个班级,由班主任转发给学生。
    2.浙江省外学生的缴费方法:
    可在全国各银行储蓄网点按收费标准将学费等各项费用电汇至学院的建行缴费账户。应注意的事项:
    (1)电汇单上当天日期、交款单位、收款单位、款项来源、账号、开户银行、大小写金额为必填项目。
    (2)交款单位栏的填写必须是学生本人的姓名及考生号,不能填写家长的姓名,否则无法查询缴费人,也无法打印发票。
    (3)收款单位全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开户银行全称:建行杭州市高新支行;账号:33001616735050009001;行号53590(在建行汇款时使用),行号105331008004(在他行汇款时使用)。
    (4)用电汇形式缴费的学生,开学后需将银行电汇凭证带到学院财务处以换取收费发票,并确认该学生已缴清费用。
    3.其他缴款方式:
    (1)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用以上方法缴费的同学,可在报到现场的缴费处刷卡缴费。学院财务处装有可用建行或农行借记卡刷卡的POS机(信用卡或其他银行卡均不能使用)。
    (2)浙江省外及宁波地区开户的建行借记卡不能在学院刷卡机上缴费。
    二、学院后勤公司代收的费用除体检费外均为学生自愿选择项目。对自愿选择项目,如全部选购,学生按照“附件一”中各专业学生收费标准合计数将学费等费用一同缴纳至银行即可;如学生不选购自愿选择项目或部分选购自愿选择项目,请先按照附件一中的小计数将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缴纳至银行即可,其余部分可到学校后另行缴费购买。
    三、按时、按规定标准缴纳学费等费用是每位同学在校期间完成学业的前提条件。请各位同学按照各自专业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一),在开学报到前通过以上方式一次性缴纳学费等费用。
    四、请家长和同学们积极配合,及时缴费。如遇当地银行不能办理网点缴费,请当地银行直接与杭州市建行高新支行联系,联系电话:0571-88862881、88866592、88861441;也可咨询学院财务处,联系电话:0571-82838080、82607612、8283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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