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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学年07、08级学生缴费须知

发布时间:2009-07-27    人气:

    根据学院相关规定,我院学生须在开学前或实习结束回校前,及时交纳学费等各项费用,现将有关缴费事项说明如下:

    一、同学们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

    1、省内学生的缴费方法:

    (1)同学们凭学号,到建设银行全省各地储蓄网点的柜台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缴费时须告知本人的学号(学生证上号码)及学院的编码18012,并在开学时将缴款凭单带到学院,以便查询。系统缴费成功的学生,学院财务处会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将收费发票发放至每个班级,由班主任转发给学生。

    2、省外学生的缴费方法:

    可在全国建设银行各个储蓄网点将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等,按收费标准(附件1)电汇至学院的缴费帐户。应注意的事项:

    (1)交款单位栏内填写学生本人的姓名及学号,否则无法查询缴费人,也无法打印发票。

    (2)收款单位全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开户银行全称:浙江省建行高新支行;帐号:33001616735050009001;行号53590

    (3)用电汇形式缴费的学生,开学后需将银行电汇凭证带到学院财务处以换取收费发票,以确认该学生已缴清费用。

    3、其他缴款方式

    (1)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用以上方法缴费的同学,可到学院财务处刷卡缴费。学院财务处装有可用建行或农行借记卡刷卡的POS机(必须为建行或农行的借记卡,信用卡或其他银行卡均不能使用)。

    (2)浙江省外及宁波地区开户的建行借记卡不能在学院刷卡机上缴费。

    二、按时、按规定标准(详见附件1)缴纳学费等费用是每一位同学在校期间完成学业的前提条件。欠费学生需同时缴纳欠缴学费和当年学费,请各位学生按照各自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欠费情况请进入信息门户查询),在开学报到前通过以上方式一次性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等。

    三、请家长和同学们积极配合,及时缴费。如遇当地银行不能办理网点缴费,请当地银行直接与杭州市建行高新支行联系,联系电话0571-88862881、0571-88866592、0571-88861441。也可咨询学院财务处,联系电话0571-82838080、0571-82607612、0571-82838005。

附件:2009学年07、08级学生缴费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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