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系(院、部):
为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院体艺工作深入开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07年面向全国有招生计划的省份招收具有体育特长和艺术特长考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或本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上线者。其中体育专长是:篮球、排球、田径、游泳、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定向运动和健美操等;艺术专长是:声乐、器乐和舞蹈等非艺术类专业考生。
二、报考条件
1.体育专长生:在省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八名,在市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六名或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艺术专长生:声乐、器乐方向考生具有业余八级(含)以上考级证书,舞蹈方向的考生要求参加过省、市个人舞蹈比赛或在集体舞蹈中担当领舞主要角色,且在比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证书。
三、招生计划
体育专长生10名,艺术专长生10名。
四、待遇和义务
1.考生报到注册后,学院一次性发给体艺奖学金5000元;
2.考生进校后,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专业;
3.考生进校后,进入学院相关专业训练队,并有参加学院组织的大学生比赛义务,如取得获奖成绩,学院给予一定奖励。
联系电话:0571-82838033 招生办 徐老师
0571-82607960 艺术系 陆老师
0571-82607973 基础部 童老师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