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9月29日晚,学院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教育部评估中心院校评估处处长刘振天教授应邀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专题报告。学院领导方敬华、金水根、董捷、谢征出席。全体中层干部、部门助理、系办公室主任、中层后备干部、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参加。报告会由学院党委副书记陈宝珠主持。
刘教授从国家发展战略的角度,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刻解读,对《纲要》研究制定的过程、主要线索、整体框架、主要特点、基本原则、基本内容进行了全面剖析,并就高职院校如何更好地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他指出,《纲要》制定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纲要》的颁布,将成为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他强调,《纲要》研究制定的过程是广纳群言、广集群智的过程,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为其研究制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开放、民主、透明的方式,为其研究制定提供了坚实的民意基础;牢牢把握了基本原则,为其研究制定提供了充分的科学依据。《纲要》紧紧围绕“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主线和“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集中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的总体要求,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来教育改革发展的全面谋划和前瞻性部署。
报告最后,刘教授还为高职院校的建设把脉,建议高职院校务必要形成自己的特色,打响自己的品牌,走鲜明的特色发展之路。
陈宝珠副书记对刘振天教授的深入、到位解读表示感谢,认为其细致的解读为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和会议精神指明了方向,对学院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她要求与会人员认真学习消化,真正将《纲要》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群策群力做好学院十二五规划。
(供稿 冯瑞元 编辑 韩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