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学院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倡导外宣工作氛围,扩大对外交流,提高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请示院领导,特制定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试行)。
《办法》本着奖励为辅,鼓励为主的宗旨,对学院师生在各级社会媒体发表的反映学院在教学科研、招生就业、思政党建、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先进人物和事迹的新闻作品都给予一定的奖励。
《办法》详情可查看学院校园网公告。